2016年4月20日
【彭公發言】一度沸沸揚揚的悠活渡假村案,人民間團體仍默默監督,並以司法手段釐清行政缺失。此案應是詹順貴律師就任環保署副署長之前,最後一樁代理環保團體的訴訟案,5月10日就會判決了,大家等著看。
其實生產和生態不必對立的,早有社區實踐有成,也有學者嘗試量化生態的經濟價值,比便和發展至上派溝通,這些努力,現已收集在甫出版的《生物多樣性上課了》第四冊,推薦讀者蒐集研讀,捐款支持環境知情權,500元即可獲贈一本喔 。
違法經營14年才補做環評的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,2013年底在屏東縣政府審查時,以「有條件通過」做成環評結論;2014年10月環保局再次召開環評會議,修正悠活案的環評結論,確認環評報告經審查,已無破壞環境之虞,無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。
14日,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議部分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草案,包括通過開放原住民「非營利自用」狩獵保育類野生動物,另在民進黨召委林岱樺主導下,不續審「規範宗教放生管理」;由於長期來缺乏客觀監測數據說明、佐證,引起社會大眾高度關注修法後能否維繫台灣山林生物多樣性。
台灣身為島國,長年來缺乏海洋思維,雖《國土計畫法》、《海岸法》陸續過關,但其如何在保育海洋國土部分發揮效力?可管理的範圍或侷限為何?相較於官方,民間投入海洋護育的動能及觀察活躍不少,本報專訪長期關注海洋、海岸線守護的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信託中心專案經理林育朱,試圖由海洋角度切入《國土計畫法》(簡稱《國土法》),增加陸地之外的理解。
為改善空氣品質,全世界空污最嚴重的城市——印度新德里,本月中實施今年第二波大規模道路管制,減少用路車輛約百萬台。
對保育組織而言,會員、捐款者、志工等各種支持者是維繫與推動保育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之一。除了積極吸引、招收新的支持者加入保育行列之外,維繫既有支持者,對保育組織而言是成本相對較低且效益更佳的重要工作。
台灣新聞
國際新聞
Warren KUO:
引用:「真正的文創不只是表面包裝,而是瞭解當地後的社會創新」。很正確的一句話。不過就是表面的包裝,也是必要的。農業的沒落若沒有好的方法來挽回,將來國家必定沉淪。問題在於挽回方法不能只靠一種。在農業復興上,我們需要的不是一隻超大的打樁機,而是許許多多的小鐵槌。
我們需要好而安全的生產技術,需要好而能真正讓農人獲利的產銷體系,也需要好的食農教育來讓消費者成為本土安全農業最大的支柱。我們並沒有太多時間去爭論一些細節,大家盡自己的力量,站在自己的崗位,各自向最重要的方向前進: 提升全體務農所得、維護所有農地健康。
發行單位:社團法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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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編:林詩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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